《指南》艺术领域的目标中指出喜爱参加艺术活动,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、生活和艺术中的美;初步掌握一些基本的艺术要素,形成感受美、欣赏美、表现美、创造美的审美情趣。
“手摇鼓,摇摇摇,小宝贝,不要哭”5月28日,天隆金梅幼儿园小五班的宝贝们看到了可爱的手摇鼓,都兴奋的跟老师说,“是我们小时候的玩具,我最喜欢啦!”
孩子们小眼睛仔细看,把绳子穿过小珠子,拿起水彩笔画了可爱的大老虎,漂亮的小女孩还有神奇的彩虹,宝贝们的手摇鼓做的真好看,拿在手里摇一摇,“咚咚咚”作响,真好听!
孩子们用自己喜欢的美术工具进行艺术表现活动,大胆地想象和创造,充分地表达自己对手摇鼓的喜爱情感,孩子们真棒!
(撰稿人:屈晶晶 戴月庆 审核人:居彩霞)